一、人才培养定位
音乐学(海外教育)专业是音乐学科与教育学科、对外工作学科相互结合与渗透的专业,面向国内外培养中学音乐学(海外教育)专门人才。本专业毕业生要具备在海外(以及海峡西岸)从事音乐教育以及一定的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的能力,是21世纪外向型和具有一定复合性的对外艺术教育人才。
二、培养目标和培养范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海外、港澳台地区社会发展与内地对外艺术教育需要的,具备音乐学和教育学以及对外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要系统地掌握音乐历史与理论的基本知识、音乐的基本技能(尤其是初步的音乐表演、创作、研究能力),以及与音乐教育紧密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知识与能力,能在海外(如孔子学院、华文学校、开办华文系科和课程的学校)和国内的对外艺术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育(以及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的、外向型并具有一定复合性的对外艺术教育人才。
培养范围:
1、具备系统的音乐理论知识与技能,了解音乐理论与实践的前沿和发展趋势。
2、具备系统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与技能,初步形成音乐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在海外从事音乐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外语能力以及一定的对外汉语教学能力。
内地生:掌握外语交际文化知识,了解海外历史地理、社会政治、文化教育知识。境外生:掌握一定的汉语交际文化知识,了解中国历史地理、社会政治、文化教育知识。
三、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四、主干课程:
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名作、声乐、钢琴、器乐、合唱与指挥、合奏、歌曲创作、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法、华文教育概论
五、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 境内生(境外生)155/150
通识教育必修课 境内生(境外生)36/30
通识教育选修课 境内生(境外生)10/14
专业基础课 境内生(境外生)44/41
专业核心课 境内生(境外生)18/18
专业选修课 境内生(境外生)20/20
专业实践课 境内生(境外生)24/24
社会实践课 境内生(境外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