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预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提交时间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推荐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2022-2023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一份(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于2023年11月23日(周四)上午11:00之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3637069750@qq.com。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5.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7.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8.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9.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10.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1.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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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