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级: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14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省级求职创业补贴相关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4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3.残疾毕业生;4. 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5.特困人员毕业生。
注:1.毕业生只按一种身份报送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符合多类情况的建议通过“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类别申请;
2.此前学历阶段已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
二、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1.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2.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学生申请和学院初审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
1.申请时间:9月4日8:00至9月28日17:00。
2.具体申请步骤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二)学院初审(9月4日-10月12日12:00)
1.审核要求:学院安排专人,严格对照审核要求,对本学院毕业生提交的相关线上、线下材料进行初审(审核账户另行通知),及时督促反馈错误学生修改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线上审核并报送审核材料的,视为学院初审“审核不通过”,学生丧失申请资格。
2.审核重点:(1)申请毕业生是否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申请者是否存在重复申请的情况;(3)申请者是否按要求同时完成线上、线下申请步骤;(4)申请者填报的信息是否准确;(5)提交和上传的佐证材料是否合规,如印章和相关信息是否清晰完整,印章级别是否符合规定等(详见附件1中“佐证材料具体要求”部分有关内容)。
3.线上操作:登陆“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后台-点击“服务平台入口”-输入账户密码(另行通知)点击“申请审核”-点击“求职创业补贴”-开始审核。
(1)审核通过:对按要求完成线上信息填写(信息准确)、材料上传和线下材料报送的申请者,点击“审核通过”。
(2)审核退回:对线上信息填写错误,材料不完整的,点击“审核退回”,并通知学生在10月8日前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审核不通过: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线下申请步骤,不符合申请资格的,点击“审核不通过”,并告知学生不通过原因。
4.登陆网址:
//220.160.52.58:83/eva-portal-web/login?loginflag=false
(三)材料报送(9月28日12:00)
申请者须于9月28日12:00前完成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051542611@qq.com,标题“姓名+24届求职创业补贴”,报送材料包括:
1.《XX学院求职补贴初审通过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2.学生申请辅助证明材料纸质版。
四、复审、终审和补贴发放
(一)学校复审(10月13日-10月16日)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会同学生资助中心,完成校级复审,并编辑整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终审。
(二)人社部门终审(10月16日-10月30日)
各设区市人社局将于10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各院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复核终审工作。
(三)补贴名单公示及资金拨付
按照设区市人社局复核终审结果,学校将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预计在12月中旬将补贴发放至与个人学号/学费关联绑定的中国银行账户内。
附件:
1.福建省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要点指南
2.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3.XX学院求职补贴初审通过汇总表
4.福建省求职创业补贴初审通过统计表
5.部分佐证材料证明开具的参考模板
6.常见问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