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厦门校区周转房
第一次选房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2年3月上旬进行厦门校区周转房第一次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传达。
一、申请对象及房源
以厦门校区为主要工作地点的我校正式教职工。具体规定详见《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周转房管理暂行规定》(华大综〔2009〕80号)及《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周转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华大后〔2010〕4号)。申请人资格截止至2012年1月31日,申请人信息以有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
具体房源见附件1。
二、选房时间安排
1.选房申请受理时间:
选房申请受理时间为2月22日至2月24日,请在2月24日16:30点前将填写好的《厦门校区周转房入住申请表》(附件2)交到后勤资产处房产物业办(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705)。
2.资格审核及积分公示:
2月29日-3月1日进行选房积分公示,积分计算按《华侨大学住房分配积分计算办法》(华大综〔2009〕87号)执行。教职工可以登录后勤资产处网页(//hqzc.venetianclub.net/)或厦门校区教职工住房建设网(//xmzfxx.venetianclub.net/)查看公示结果,如发现积分、信息错误等情况,请在3月1日下午16:30前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向后勤资产处房产物业办反馈(电话:0592-6161625),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更正。最终结果于3月2日在上述网页上公布。
3.选房时间:
3月6日(星期二)15:00开始选房,具体选房地点将在首次积分公示中通知。教职工因故不能亲自参加选房,填写选房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三、注意事项
根据《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周转房管理暂行规定》规定:
1.入住厦门校区周转房后,可以有一次调整机会,调整以后将不再予以调整。
2.退出厦门校区周转房的教职工除因工作调动外,不得参加退房后学校组织的下一次选房。
3.此次申请入住厦门校区周转房的教职工,应按规定在一个月内退出泉州校区周转房,未按时退出的将按照占房进行处理(按照建筑面积每月15元/㎡的标准加收租金)。
附件:
1.厦门校区周转房2012年第一次选房房源表
2.厦门校区周转房入住申请表
3.厦门校区周转房选房委托书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校领导,党委各部(室),工会、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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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与资产管理处2012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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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厦门校区周转房入住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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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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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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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人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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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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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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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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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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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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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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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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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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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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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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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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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校区:
厦门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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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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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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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雅筑套房 □滨水小区两房型套房 □滨水小区一房型套房 □单身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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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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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婚教职工须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
2.单身满35周岁的教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应真实提供两校区住房信息,如未真实提供住房信息的,取消选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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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厦门校区周转房选房委托书
由于 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参加厦门校区周转房的选房,特委托 同志代为选房。
委托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