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凤凰花开,毕业临近,为方便大家办理离校各项手续,现将2014年学校关于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
厦门校区定于6月29日(星期日)下午4:00在BC区广场举行。请全体毕业生准时参加。
二、有关毕业生论文(设计)及评优日程安排
6月6日前,各学院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和《华侨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评选校优秀毕业生;
6月9日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结束;
6月11日前,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6月13日前,学校审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校优秀毕业生;
6月20日前,各学位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
6月25日前,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
三、有关毕业证件的领取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初步定在6月29日毕业典礼结束之后,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到学院领取。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的同学,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各执一份),授权委托书模版见附件1。
四、毕业生就业派遣日程安排
6月6日前,受理毕业生的各类申请,办理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手续;
6月6日至20日,审核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
6月24日,赴省公务员局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6月29日下午,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生派遣有关材料。
五、毕业生座谈会及纪念活动
各班毕业集体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光盘请各班班长在6月18日之前交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ywxytw@163.com,邮件标题“2010级**专业毕业合影”。
六、毕业生离校手续和离校退房手续
1. 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2日。
2.6月9日至6月27日,集中网上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电子化审批。此期间毕业生应主动登陆信息门户——学生离校服务平台,查看自己应该办理的离校手续,并按时前往相关单位办理。不按时办理的,毕业文凭缓发。(参见附件2 学生离校系统指南)
3.6月18日前,各班收齐学生证至团委办公室加盖注销章后返还给每个毕业生做纪念。未盖注销章不能办理离校手续。学生证丢失需要前往校报挂失后将遗失证明交至团委办公室,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需要乘坐火车的毕业生,可填写《毕业生离校乘车证明》(见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汇总至学院签字盖章,再到学生处盖章,毕业生可凭该证明购买半价火车票。
4.毕业生应于6月5日前还清借(欠)的图书、资料、学费、住宿费、借款,结清水电费、电话费、一卡通余额等,校徽由毕业生本人保存,不按时办理的,毕业文凭缓发。
曾获得陈进强贷学金或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应于相关规定时间内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楼617室)及中国银行华大支行办理完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派遣。
5.有关图书馆离校手续的办理,有关离校图书馆手续的办理详见附件4。
6.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厦门校区在各楼和学生社区中心办公室(刺桐苑1号楼)办理,详见附件5。
7.未完成学业的学生,要遵照我校弹性学制的教学要求,继续在校参加所挂(缺)课程教学活动,但必须先办理退宿手续。办理重修手续,请咨询院教学秘书 任老师,联系电话:6162030。
延期毕业的学生,应先办理除保留学籍外的其他所有离校手续,退出宿舍床位,在下一学年开始时,再根据当学年学生宿舍住宿情况,考虑延期毕业学生的住宿申请。
8.6月6日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将按其生源所在地投递档案,户口迁回原籍。学校不再办理毕业生档案、户口寄存。有关毕业生迁移户口的通知见附件6。
9.学生处、教务处会同各学院及有关部门收集和确认毕业生材料,由学生处负责归档并于7月14日前寄出。
10.须继续参加大学生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于离校时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续保申请,并缴纳一年医保费用。
七、毕业生离校后信息汇总及其他事项
如毕业生有提前离校,请在离校前将毕业离校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告知班长,由班长统一汇总填写《校友信息统计表》(附件7)和《华侨大学2014届毕业生信息登记表》(附件8)。
各班长需于6月20日之前将附件7和附件8两个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wxytw@163.com,文件名和主题请备注班级名称。
附件:毕业生离校工作附件.rar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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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离校系统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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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华侨大学2014届夏季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办理须知
6.华侨大学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知
7.华侨大学校友信息统计表
8.华侨大学2014届毕业生信息登记表